10月2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因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胡明娟(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岗支公司个人代理人)因保险代理人利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被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奚迎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呼兰支公司原个人代理人)、孙艳军(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道里友谊支公司个人代理人)、谷淑红(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龙江营销服务部个人代理人)、杜宝玲(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道里支公司个人代理人)因欺骗投保人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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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馨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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