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梧桐树下V)
本周IPO共审2家公司,2家获通过。科创板审核1家获通过;北交所审核1家暂缓审议。
兴福电子主要从事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兴发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55.29%的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宜昌兴发持有兴发集团20.05%的股份,为兴发集团的控股股东,宜昌兴发是兴山县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独资公司,因此,兴山县国资局系兴福电子的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2,948.20万元、79,249.76万元、87,837.43万元、51,165.82万元。
科隆新材主营业务为液压组合密封件和液压软管等橡塑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煤矿辅助运输设备的整车设计、生产、销售和维修。邹威文、穆倩夫妇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二者合计持有公司32,894,871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3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1,277.34万元、32,901.71万元、44,165.46万元、20,697.44万元。
一、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湿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子级磷酸、电子级硫酸、电子级双氧水等通用湿电子化学品,以及蚀刻液、清洗剂、显影液、剥膜液、再生剂等功能湿电子化学品,主要应用在集成电路、显示面板等领域电子产品制造过程中的湿法工艺环节。
公司前身成立于2008年11月,2022年7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发行前总股本26,000万股,发行人共有2家子公司,5家参股公司。截至2024年6月末,员工总计694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兴发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55.29%的股份,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宜昌兴发持有兴发集团20.05%的股份,为兴发集团的控股股东,宜昌兴发是兴山县国资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独资公司,因此,兴山县国资局系兴福电子的实际控制人。
(三)报告期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2,948.20万元、79,249.76万元、87,837.43万元、51,165.82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9,984.51万元、19,140.88万元、12,399.40万元、8,532.32万元。
(四)发审会议询问的主要问题
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电子级磷酸和电子级硫酸的产品供需、市场竞争、产品认证、产能利用率、产品价格及毛利率变动趋势等,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必要性和合理性;(2)结合功能湿电子化学品产能利用、销售收入变化、产品技术和客户验证情况,说明本次募投新增 1 万吨产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3)结合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各产品总产能、在手订单、市场占有率、与竞争对手产销量和新增产能对比、主要客户采购占比变化等,说明公司产能消化措施的有效性,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信息
公司主营业务为液压组合密封件和液压软管等橡塑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煤矿辅助运输设备的整车设计、生产、销售和维修。主要产品橡塑新材料产品为综采煤机液压支架的核心零部件,主要产品煤矿辅助运输设备为井下液压支架及物资的主要运输工具。
公司前身成立于2009年1月,2015年7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发行前总股本64,070,369股,发行人共有1家子公司,1家分公司。截至2024年6月末,员工总计526人。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邹威文、穆倩夫妇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威文持有公司17,620,557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50%,邹威文之妻穆倩持有公司15,274,314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3.84%。邹威文、穆倩合计持有公司32,894,871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34%,为公司控股股东。此外,邹威文担任公司董事长、穆倩担任公司董事,二人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具有重要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任免起到重要作用,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报告期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1,277.34万元、32,901.71万元、44,165.46万元、20,697.44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612.16万元、5,197.05万元、8,336.81万元、2,991.17万元。
(四)发审会议询问的主要问题
1.关于经营业绩。请发行人:(1)结合主要客户关键合同条款,说明公司液压组合密封件产品对前十大客户是否存在年降政策,如有,进一步说明具体情况及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2)说明2021年和2023年密封件毛利率水平与单位成本变动趋势不符的原因,2024年上半年毛利率较上年同期较快增长的原因,增长是否可持续。(3)结合报告期主要业务客户变动特点、煤炭市场规模和煤机市场需求发展趋势变化情况,说明客户合作稳定性、期后煤机和零配件行业发展趋势对经营业绩稳定性的影响。(4)说明密封件和液压软管产品使用寿命由一年提升至三年对旧机维修换件业务及经营业绩的影响。(5)结合客户经营情况及信用状况,说明报告期各期信用期外主要款项对应客户、逾期时间、坏账计提情况、最新回款情况,是否存在应单项计提而未单项计提的款项,信用期外款项坏账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对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关于核心技术与研发投入。请发行人:(1)说明混炼胶配方的核心技术未形成专利保护的原因,是否符合行业惯例,该技术与竞争对手之间的差异情况,是否存在权属争议纠纷,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是否有效。(2)说明申请上市前夕核心技术人员许旭光、王晓辉离职的原因,是否存在离职纠纷和核心技术泄密风险,报告期内杨锦娟重新接任财务总监的原因,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和财务总监频繁变动对发行人经营稳定性的影响。(3)说明技术人员与研发人员的认定标准,是否存在不当认定、虚增研发人员或不当归集研发费用的情形。
3.关于财务内控不规范及整改有效性。请发行人说明财务内控不规范的整改是否充分,期后有无新增财务内控不规范行为,发行人内控制度是否完备,是否形成有效内部制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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