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云浮发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会就落实税收法定、优化税制结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等工作作出专门部署,为税务部门从胸怀‘国之大者’、服务发展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税收改革、做好税务工作指明了方向。”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陈杰在接受云浮融媒记者采访时表示。

陈杰表示,全市税务系统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通起来,进一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目标、重大原则和重要举措,结合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及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梳理并稳妥有序推进税务领域改革任务,力争以改革增效、以改革强能,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云浮税务实践,以实际行动向新中国成立75周年、云浮建市30周年献礼。

陈杰介绍,一直以来,云浮市税务局坚持立足服务云浮高质量发展大局,围绕“一二三四五六”的发展思路,锚定“248”战略目标体系和“365”竞标争先体系,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税务部门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精准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升。2022年,在税务总局委托第三方开展的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云浮在全省14个参评单位中排名第1。2023年,云浮营商环境评价“纳税”指标排全省第7位、粤东西北地区第1位,连续第二年进入全省前10位。今年上半年在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上,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4.6亿元。

如何推动税务领域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更高站位服务高质量发展?陈杰表示,要把“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要求贯穿到谋划和推进税务领域各项改革的全过程,持续深化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推动税务领域改革各项部署在云浮落地生效,努力为市场主体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税收营商环境,在更好履行部门职责、服务高质量发展中展现税务担当。

深化依法治税,营造更加公平的税收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严格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既不折不扣又积极稳妥落实好各项税制改革任务,进一步筑牢税收法治根基。严守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严禁虚收空转、收过头税费等违纪违法行为。持续完善“政策找人”和“办问协同”机制,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特别是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助力“合理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着力增强税收执法统一性规范性,统一更多高频政策问题执行口径,做到执法一把尺子、服务一个标准。大力推行柔性执法,深入实施说理式执法、递进式执法,继续拓展税收确定性服务,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更加包容的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

深化以数治税,营造更有效率的税收营商环境。坚持用好办税缴费大数据,精准解决好办税缴费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推动税费服务实现智能化提升。持续深化办税缴费便利化改革,进一步融入地方政务服务大局,推动更多涉税费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切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持续降低办税缴费成本。着力构建“无风险不打扰”的税费监管格局,依托税收大数据进一步提升风险识别精准度,同时加强进户执法统筹和审批管理,严格避免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探索深化首违不罚“智能判”等智慧税务建设和应用,推动税务执法监管进一步向“智能判别”“自动运行”转变,持续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强化税费数据增值利用,更好发挥税收经济“晴雨表”作用,为地方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税务智慧。

深化从严治税,营造更风清气正的税收营商环境。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的各项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税贯通互促,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云浮税务实践提供有力保障。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把纪律教育融入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以高质量纪律建设推动党的建设上水平。纵深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一案双查、双向倒查等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人员管理,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全市税务系统营造“真抓实干、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浓厚氛围,助力市场主体更加安心发展、放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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